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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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威明门窗设备销售中心诉被告泰州市苏兴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631号
泰州市苏兴门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威明门窗设备销售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管永飞与被告杨义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404号
杨义福:
本院受理原告管永飞与被告杨义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5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2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蒙蒙诉被告陈光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794号
陈光香:
本院受理朱蒙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5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4民催2号
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南京图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对其持有的票号为00000000 30041980的银行汇票(出票时间2017年3月21日、收款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出票金额70000元、出票人南京图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南京图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票号00000000 30041980、票面金额70000元的银行汇票(出票日期2017年3月21日、出票人南京图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南京图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嘉腾消防器材销售中心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343号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嘉腾消防器材销售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朱金林与王东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439号 王东瀛: 本院受理朱金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