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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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王新富建材经营部诉被告叶巧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3-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058号
叶巧虎: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王新富建材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甲春诉被告杨源、甘红亮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3-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237号
杨源、甘红亮:
本院受理张甲春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房锡涛诉被告杨源、甘红亮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3-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245号
杨源、甘红亮:
本院受理房锡涛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柳红国与被告王艳红、张全平、郎溪中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铜鼎铜业有限公司、蒋君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3-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094号
郎溪中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铜鼎铜业有限公司、蒋君友:
本院受理柳红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成龙
电话:025-835236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