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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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张萱的执行异议公告
2021-03-1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执异17号
张小丹:
本院受理异议人张萱不服(2020)苏0114执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樊晓波诉被告孙维奇、王梅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公告 2021-03-1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8号 孙维奇: 本院受理原告樊晓波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