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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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树红诉被告陈健铭离婚纠纷的公告
2021-0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882号
陈健铭:
本院受理原告刘树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郭莉莉
电话:025-8352962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尹朋才诉被告南京靖氏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556号
南京靖氏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尹朋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费月华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尹朋才诉被告南京靖氏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557号
南京靖氏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尹朋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55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费月华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孙成诉被告李有来、章苏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452号
李有来:
本院受理孙成诉你、章苏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4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