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南京车融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1-1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101号
王国明: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车融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