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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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叶凯诉被告汤吉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699号
汤吉明:
本院受理胡叶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范福生诉被告陆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758号 陆卫东: 本院受理范福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柳德保诉被告周耀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522号 周耀中: 本院受理柳德保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郭本祥猪肉经营部诉被告李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1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379号 李凤: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郭本祥猪肉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