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南京青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蔡辅育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11-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383号
蔡辅育: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青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蔡辅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38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融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鞍山市宏宝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905号 马鞍山市宏宝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融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鞍山市宏宝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