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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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郭云焕与被告韦敏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133号
韦敏克:
本院受理郭云焕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方长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709号
方长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