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许升恩诉被告李秀敏、上海卡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433号
李秀敏、上海卡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许升恩诉你单位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书剑
电话:025-8352965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伟家业铝材经营部与被告赵宏龙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823号
赵宏龙: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伟家业铝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纵健与被告方斌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985号
方斌:
本院受理纵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江苏威风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金鑫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016号
金鑫:
本院受理江苏威风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范厚宝与被告张译文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261号
张译文:
本院受理范厚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陈隆业申请执行南京锐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汤亚强和陈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执961号
南京锐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陈隆业申请执行南京锐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汤亚强和陈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执961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刚刚
电话:025-8352365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被执行人卞少春贩卖毒品罪一案的公告
2020-10-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执1267号
卞少春: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被执行人卞少春贩卖毒品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执1267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终本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终本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福清
电话:025-8352360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