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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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健诉被告高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1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746号
高祥:
关于原告李健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嘉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千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朱恒承揽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1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057号
江苏千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南京嘉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千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朱恒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江苏天网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文、南京创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1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357号
南京创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天网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与胡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Martin Wiliam Olson诉被告南京尧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1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538号
南京尧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Martin Wiliam Olson诉你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