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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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连英与被告江苏东湘旅行社有限公司、郭建平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804号
江苏东湘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连英与被告江苏东湘旅行社有限公司、郭建平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鑫和鹏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镇江恒吉木业有限公司、纪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385号
镇江恒吉木业有限公司、纪明:
本院受理南京鑫和鹏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7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文俊诉被告孙小兵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5-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944号
孙小兵:
本院受理张文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梅烁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5-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461号
梅烁妃:
关于原告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