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徐州旺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王经华、上海康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413号
王经华、上海康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杨洪刚诉被告南京寒宇飞蔬菜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陈修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13号
南京寒宇飞蔬菜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陈修娥:
本院受理杨洪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阳光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62号
刘宁:
本院受理南京阳光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再4号
陈益喜:
关于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20)苏0114民再4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再9号
陈益喜:
关于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20)苏0114民再9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监78号
陈益喜:
关于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2日作出(2019)苏0114民监7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监89号
陈益喜:
关于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成德保、陈益喜、陈小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9)苏0114民监89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宾宾与被告张晨、贾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3600号
张晨、贾瞳:
本院受理原告王宾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3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7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任成龙诉被告孙维奇、马雪琴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77号
孙维奇、马雪琴:
本院受理任成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田领喜诉被告杨金荣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015号
杨金荣:
本院受理田领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马立建与被告南京马古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769号
南京马古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马立建与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丛蓉
电话:025-8352364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