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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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原告吴俊诉原审被告张银同、李楠楠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申19号
李楠楠:
关于原审原告吴俊诉原审被告张银同、李楠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作出(2019)苏0114民申19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周寿海与被告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张国乾运输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671号
张国乾:
本院受理原告周寿海诉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6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964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国斌诉被告李本冲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353号
李本冲:
本院受理王国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16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602号
王文:
本院受理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16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永刚
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603号
周永刚:
本院受理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16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黄宝兴诉被告南京奥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10号
南京奥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黄宝兴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毛顺英与被告南京享居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374号
南京享居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毛顺英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364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守琴诉被告李保全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776号
李保全:
本院受理原告王守琴诉被告李保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77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敏诉被告王佳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713号
王佳:
关于原告张敏诉被告王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