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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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润泰市场腾钟消防器材销售中心诉被告江苏银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90号
江苏银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润泰市场腾钟消防器材销售中心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侯学峰诉被告曹旭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712号
曹旭:
本院受理原告侯学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施亚诉江苏易酒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犇犇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13号
江苏易酒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犇犇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施亚诉你公司及周小贞、庄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葛培新诉被告颜红珠、陶利娟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852号
颜红珠、陶利娟:
本院受理葛培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龙祥诉被告张春梅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536号
张春梅:
本院受理赵龙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点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爱平诉被告尚子博的公告
2020-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16号
尚子博: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平诉被告尚子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