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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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倪亮诉被告徐州市御风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安腾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0-03-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苏0114民初4768号
淮安腾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倪亮诉被告徐州市御风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安腾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张敦生
电话:025-83523966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卢志全诉被告熊德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3-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26号
熊德松:
本院受理卢志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蒋根林诉蒋根春、卢凤仙、蒋达伟股权转让纠纷的公告
2020-03-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100号
蒋根春、卢凤仙、蒋达伟:
本院受理蒋根林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7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中亚建材经营部诉被告陈贤的公告
2020-03-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0号
陈贤: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中亚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