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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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杨德生诉被告唐涛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1-1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2815号
唐涛:
本院受理杨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该院将依法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解除保全申请人杜小娟与被申请人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一三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1-1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财保7号-1
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解除保全申请人杜小娟与你公司、南京一三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瑞东,法官助理:武良平
电话:025-8352362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韩瑞鑫诉被告吕志伟的公告
2020-01-1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534号
吕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韩瑞鑫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53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