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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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顾平诉被告黄飞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1-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3390号
黄飞:
本院受理顾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该院将依法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