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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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艾国强诉南京金小鱼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939号
南京金小鱼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艾国强诉南京金小鱼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刘国飞诉潘仁豪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56号
潘仁豪:
本院受理刘国飞诉潘仁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余仕刚诉被告南京崇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666号
南京崇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仕刚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陈喆旻诉被告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858号
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喆旻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其荣诉被告谭兰波侵权责任纠纷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990号
谭兰波:
本院受理原告朱其荣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吴玉凤诉被告程美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2217号
程美洁: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凤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2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谢传新诉被告李斌烈、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2325号
李斌烈:
本院受理原告谢传新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臧书萍诉被告张权侵权责任纠纷的公告
2019-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苏0114民初4350号
张权:
本院受理原告臧书萍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4民初4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