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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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原告陈星诉原审被告朱子为、李俊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再12号
朱子为、李俊:
关于原审原告陈星诉原审被告朱子为、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苏0114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陈星诉原审被告娄幸茹、刘滔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再13号
娄幸茹、刘滔:
关于原审原告陈星诉原审被告娄幸茹、刘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苏0114民再13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夏靖诉原审被告孙世权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再15号
孙世权:
关于原审原告夏靖诉原审被告孙世权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苏0114民再15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审原告夏靖诉原审被告杨在年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再16号
杨在年:
关于原审原告夏靖诉原审被告杨在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苏0114民再16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岚诉被告沈浩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345号
沈浩:
本院受理原告赵岚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林云堤诉被告徐浩返还原物纠纷的公告
2019-10-3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1753号
徐浩:
本院受理原告林云堤诉你返还原物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卢志全诉熊德松的公告
2019年10月30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26号
熊德松:
本院受理卢志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