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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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2年11月27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其参加陪审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范家文、郭 瑞、窦 勇、孙 刚、邓婉仪、李 霞、宋学元、潘淑芳、王 琴、花文彬、张淑华、张雪春、李鹏程、王大芳、韦俊杰、钟淑萍、尹君豪、姚晓望、王子成、许范露、黄琳琳、居雪松、张新宁、沈 伟、方 敏、缪昌富、胡云龙、沈 静、李福喜、吉玉美、赵 梅、黄 颖、金传国、卢永富、张 蔚、赵 娟、赵全美、李海凤、蔡时银、姜 平、张 莉、范 立、胡 鑫、王玉林、严 萍、霍佰义、许 蓉、史成汉、张俊婷、阮乐涛、翟 勇、沈 浩、魏 瑶、单 珍、黄加友、蔡正勤、陈国琴、陈跃进、邓汉成、龚久平、郭素琴、何玉霞、何钟兵、胡 敏、胡向阳、蒋根霞、李 静、李 坤、李玉斌、梁争上、刘 暄、任俊虎、孙 蓉、王存宽、汪建宁、吴美云、徐美玲、徐秀英、杨玲玲、姚世祥、叶明伟、张爱萍、张爱琴、赵 利、郑 正、戴金凤、倪 明、向春香、尹月萍、张钟慧、朱玉景、贺昭生、朱 劼、孙华志、戴小伟、董必华、梁 佳、陈思蓉、石笑笑、汪明明、徐明红、吴爱民、谢文娟、金睿清。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