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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遇暴力抗法,雨花台区法院执行人员坚决维护法纪、严厉打击
日期:2019-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月17日上午,雨花台区法院执行人员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聚众暴力抗法行为,其中一拒执人员系HIV病毒携带者,在制伏其过程中,执行人员刘福清被咬伤、汪一江被抓伤。

本案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于今年5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法官刘福清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宝龙公司经营部负责人,要求其尽快迁出案涉房产,将房产归还于申请人太源公司,但其始终拒不配合。6月17日上午执行人员刘福清与法警、书记员及申请人太源公司的律师等一行5人来到应天大街案涉房产处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在场的利害关系人宋成纠集一众亲友10余人暴力抵抗,宋成本人与申请人律师倪某发生争执,并挥拳殴打倪某。刘福清与法警立即上前将宋成控制,宋成儿子宋雨见其父亲被执行人员控制,一怒之下抓起执行人员刘福清的胳膊狠咬一口,并声称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现场群众立即陷入混乱与恐慌中。刘福清担心宋雨等人再实施暴力袭击,立即与执行局局长胡卫方取得联系请求增援。胡局长立即带队前去增援,抵达现场后将宋雨控制,在此过程中执行人员汪一江的手臂被宋雨抓伤。

宋成、宋雨父子立即被带回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进行谈话。经查,宋雨确于2016年10月被诊断为HIV病毒携带者,并长期接受相关治疗。因二人煽动亲友暴力抗法、接连伤人的行为极其恶劣,为维护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二人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同时,宋成的行为因涉嫌触犯拒执罪、妨害公务罪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宋雨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毒,仍故意咬伤、抓伤执行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也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HIV病毒携带者所伤的执行人员刘福清、汪一江经检查未感染艾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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