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

雨花法院执行人员远赴青海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8-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029日清晨,雨花法院执行局长胡卫方带领执行人员林文、书记员徐楠一行三人远赴青海,对某起合同纠纷案展开“雪域执行”活动。

201712月,某货架公司与被青海省门源县某物流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同价款为30万元。货架公司依约将制作好的货架送至约定地点,并经对方公司验收合格,但物流公司未按照约定付清价款。至今年10月,物流公司仍拖欠价款15万元。货架公司无力追索,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人员林文接收案件后,首先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物流公司账户余额共计12万余元,因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系统原因,法院仅能通过网络查控2万元,其余款项查控需至青海省当地银行柜台办理。另查实,该公司刚刚取得位于青海门源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并准备用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

为尽快查封该块土地使用权,防止物流公司将其抵押,1029日清晨,我院执行人员迅速出发飞往青海西宁,再驱车前往门源。由于海拔骤然升高,自然环境恶劣,路途中执行人员逐渐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历经艰难抵达门源后,立即前往当地农业银行查询物流公司的财产情况,结果却发现其账户里仅剩网络查控的2万元,其余10万已经被转移。执行人员办理完该2万元的扣划手续后,立即驱车至当地国土局,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终于在物流公司抵押贷款手续办理前抢先一步将该土地使用权成功查封。

当时正在长沙的被执行人收到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的通知后,主动联系执行人员,承诺将于第二天中午12点前支付所欠尾款。由于天气原因,执行队伍不得不提前返程,于是委托门源法院同志代收被执行人缴纳的执行款。在门源法院的大力协助之下,112日中午,在执行人员抵达南京的同时,最后的13.5万元执行款也顺利到账,至此“雪域执行”完美落幕。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6580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40201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