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

向执行难宣战 雨花法院“铁拳”出击治老赖
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出击,全城缉"赖",正式向“执行难”宣战。

2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及时传达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2017年执行工作实施方案,凝聚全院的力量,打出一场漂亮的“执行攻坚战”。2017年,我院将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在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执转破”工作、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陶红对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全院要提振精神,全力以赴,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同时,陶院长还对执行队伍管理、执行团队建设、执行工作机制、执行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的部署安排。

执行局迅速传达了党组会议精神,执行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开启了这场执行攻坚战。

这是我院执行员王旭干手上的一起债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申请执行人陈某、高某的债务合同纠纷因陈某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高某不履行保证责任而进入执行程序。王旭干受理此案后,多次与陈某、高某沟通联系,但两人依然置之不理。陈某失联,高某也不知去处。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王法官经多方查找线索,终于查得高某名下的有一套房产。王法官查封了高某的房产后,在房产所在小区依法张贴了公告。被执行人高某看到公告后,匆匆赶至法院,表示其对法院的查封行为非常不解。王法官一面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面很严肃地向其释明法律判决书的公正性及强制性。在王法官的耐心解释中,高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压力,高某答应王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失联被执行人陈某带到法院来。

2017年3月3日上午,被执行人陈某、高某来到本院。但被执行人陈某仍然闪烁其词,抵赖其名下房产被多家法院查封,没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见状,王旭干法官决定依法拘留上述两人。看到亮铮铮的手铐,被执行人陈某慌张了,立刻改口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请求法院与申请人马某,进行和解。最终经过协商,被执行人陈某愿意先行给付申请人马某20万元,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我院刘福清法官因一起执行案件先后奔波于江西湖北两地。2014年3月,原告南京某建筑租赁公司将被告江西某劳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余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按照双方签订《债务偿还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经庭审调解,确认还款金额及期限。但约定还款时间过后,被告仍未履行,遂原告建筑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经过对两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等一系列常规查控过后,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多次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都联系未果。

根据多年的执行经验,该案承办法官刘福清认为本案不同于平常的当事人无财产的情况,于是在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的帮助情况下,前往江西实地调查该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走访邻里乡亲,刘福清法官查到一条重要信息:被执行人余某除系该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外,还系湖北恩施一家旅游公司股东。得到这条线索后,刘福清立即前往湖北恩施工商局核实相关信息。经核实,被执行人余某确系该旅游公司股东,出资占比87%。刘法官当即冻结了余某在该公司的股权。为了让迫使余某出面,刘福清不厌其烦地在恩施每家银行查询,终于查到了该旅游公司的开户银行并随即冻结了账户内22万余元,经扣划后拨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解决了该公司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

在名下所有公司账户均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余某终于出面表示愿意解决此案。2017年3月1日,在刘福清法官的努力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同时支付了部分欠款。一场耗时三年多的执行案件终得圆满解决。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6580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40201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