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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日期:2016-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9月6日上午,在区委政法委的指挥下,雨花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一行15人整装出发,前往某花卉市场执行一场强制搬迁行动。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铁心社区、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全力配合,区人大代表、检察机关代表应邀全程参与执行并进行现场监督。

案件回放:一场历经三年的租赁合同纠纷

2013年,南京某花卉公司与水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雨花法院,经审理判决水某向某花卉公司支付使用费170370元并腾空租赁场地。但判决生效后水某拒不履行义务,故某花卉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执行局局长陈晨、执行法官王圣军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共同化解双方积怨。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深,积怨久,对抗激烈,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彻底解决此执行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雨花法院依法决定实施强制搬迁行动。

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为使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雨花法院部署了周密的行动方案,成立了协调小组,并对人员调配和协调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责任具体到人。为应对妨害执行的突发事件,部署了多名保安、城管维持现场秩序,相关街道部门也积极配合做好被执行人说服工作。

执行现场:搬迁工程难度大,分工合作效率高

9月6日上午,雨花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一行15人整装出发前往执行现场。如今的某花卉市场已是一片废墟,涉案房屋也已成为破烂不堪的危房,物品杂乱摆放一地,周边的树苗也是杂草丛生,凌乱的执行现场给物品的清点搬迁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面对如此艰巨的搬迁工程,大家即刻分工合作,有条不紊的开始行动。经过执行法官大量的前期工作,被执行人同意搬迁,但现场凌乱放置的花盆、家具等物品给清点工作造成了困难。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一一清点确认需搬迁物品并做好笔录。公证人员同步对搬迁物品进行公证登记,最后由工作人员将搬出的物品装车。所有物品搬迁完毕后,将涉案房屋予以现场清除。为了保证此次执行顺利,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检察机关也派出代表全程参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搬迁任务历经五个多小时圆满完成。

一起长达三年的租赁合同纠纷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仅仅是雨花法院已执结的千余件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雨花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难”面前,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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