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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南京晨报》跨国连线,法官“指尖办案”隔空高效解纷
日期:2024-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南京市民陈阿姨遇到一桩烦心事,楼上邻居的房屋水龙头断裂严重漏水,把自家的卧室泡坏了,不仅天花板吊顶漏成了“水帘洞”,地板、门框也受潮变形。联系小区物业协调赔偿时,才得知楼上房屋早已出租,房主陆女士迟迟不露面,租客又跑路了,谁来为自己的损失“买单”?无奈之下,陈阿姨向雨花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陆女士赔偿相关损失。

案件很快流转到承办法官郑朝明的手中,他立即通过案涉小区物业找到楼上房主陆女士的手机号,拨打多次均无人接听,郑法官遂尝试着通过手机号搜索添加微信号,经过两日的等待,微信号终于通过了验证申请。经核实,该微信号使用者正是陆女士本人,郑法官随即通过微信向对方发送了相关诉讼材料。

通过微信沟通,陆女士表明自己长居非洲赞比亚,案涉房屋于2023年7月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出租给李某,双方约定出租期间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李某承担。漏水事故是因李某未正确使用连接洗衣机与室内的水龙头导致,楼下房主陈阿姨的相关损失也应由李某承担。如今陈阿姨找自己索赔,李某又跑了,自己很是委屈,故拒绝赔偿。

面对陆女士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抵触情绪,郑法官当即向其进行法律释明,陆女士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具有合理使用并管理维护案涉房屋的义务,应当对漏水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陆女士在国外生活,如其对陈阿姨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还需委托诉讼代理人向鉴定机构提起鉴定,既耗时又增加诉讼成本。为快速高效、低成本地化解纠纷,郑法官利用微信即时沟通的优势,积极引导双方应秉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以调解的方式尽可能将彼此损失都降到最低。在法官持续推动下,陈阿姨同意调解,陆女士的抵触情绪也逐渐缓和。

为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郑法官联合小区物业人员共同前往陈阿姨的家中,细致勘查了房屋受损部位、受损情况,对漏水原因、造成的损失作深入了解,并根据勘查记录与陈阿姨提供的证据进行比对,针对其提出的赔偿项目逐一给予解释、审核。忙完白天的审判工作,晚上郑法官打开微信,继续不放弃做陆女士思想工作,积极向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力争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可遗憾的是,陆女士依然未对是否接受调解作出明确回应。

最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结合陈阿姨房屋的受损情况,酌定陆女士赔偿房屋损失5000元。郑法官通过微信向陆女士及时送达了裁判文书,一小时后,微信就收到了陆女士的回复:“收到,麻烦把楼下房主微信推给我,我转账给她。”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锲而不舍的坚持,在潜移默化中感染着当事人,看着陆女士给付的赔偿款,郑法官深感欣慰,这起跨国邻里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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