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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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启动“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工程,13家单位携手构建多领域、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网。这是雨花台区法院在教育整顿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实践创新。“家事纠纷中,许多都涉及到孩子问题,家事案件审判既事关社会稳定,更事关青少年的成长。”雨花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红说。
家事案件特殊需要特别对待
雨花台区地处南京主城南部,近年来,伴随该区软件业和信息服务等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吸引大量外来科技人才,以高学历、高收入的人才家庭组合成为家庭单位的“新成员”;同时,由于大量拆迁安置房落户在该区,使“传统家庭”数量显著增加。随着家庭数量的增加,法院家事纠纷数量也不断增长;家庭成员结构的变化,出现了一些诉求新的案件,使案件处理难度加大。
家事纠纷看似法律适用简单,但处理起来并不轻松。铁心桥法庭庭长郭莉莉坦言:“一起家事纠纷,表面上看诉求很具体,但由于情感已破裂,仅仅从法律层面作出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就算裁判再公平公正也难实现事了人和,被撕裂的情感始终会成为矛盾再次爆发或催生新矛盾的隐患。”
不仅如此,家事案件还常常呈现“串联诉讼”状态。雨花台区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家事纠纷中,70%的案件涉及孩子问题,离婚诉讼后,随之而来的是抚养权或抚养费变更纠纷、探望权纠纷、财产分割纠纷等,与一般的民商事纠纷相比,家事纠纷具有明显的复合性,不仅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纷争,还涉及身份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不仅涉及成年人之间的争执,还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不仅涉及法律上的争议,还可能涉及当事人情感上、伦理上的纠葛。
“法官的精力和能力有限,处理家事纠纷案件除了依法裁判和调解之外,很难从修复破裂情感的层面化解矛盾,只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将司法的柔情及社会各界的人文关怀结合起来,才会为法官理性的裁判注入人文关怀的力量。”陶红说。
2016年5月,雨花台区法院成立专门的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推行家事纠纷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针对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打破简单依靠法律手段处理家事纠纷的惯常模式,探索将司法的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人文关怀实现家事纠纷事了人和。
家事审判中创建“希望树”工程
走进铁心桥法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园林,以及园林中的空间铺装、构筑小品、休憩座等,“和”的元素润物无声融入其中;审判大楼内,改造一新的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亲子陪护室温暖柔情,像开“家庭会议”一样的圆桌法庭以平等、宽松、和缓拉近当事人心与心的距离。
营造温暖如家的审判环境是雨花台区法院创建“希望树”工程的一部分。2019年,该院在少年及家事审判中引入“希望树”工程,宗旨是让家事审判以“大树”一样厚重的人文关怀,包容、接纳每一个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及所涉及的家庭成员;把未成年人保护、情感修复放在首要位置,让家庭这一社会细胞产生内在的成长力,像一棵生机勃勃的大树,拥有走向幸福的希望和能力。
在“希望树”理念的指引下,该院在家事及少年审判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司法与心理疏导合力,产生化解家事纠纷的不一样效果。
“心理老师的专业意见对家事审判有巨大帮助!”法官陈丛蓉在审理刘某与代某的抚养权纠纷案后深有感触。这位自学并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深法官对“审判借助力量化解家事纠纷”感触颇深,“我从大量的审判实践中体会到,心病还需心药治,高质量的家事审判背后,需要专业的力量支撑。”
这样的创新实践还有搭建家事案件多元解纷平台,让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到家事纠纷化解中来。他们与市妇联合作,建立“宁姐益家服务站”,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建立家事调查调解员制度,选聘25名辖区内的社区妇联干部、综治干部,担任家事调查调解员,协助法院化解家事纠纷;设立关工委工作站,建立“护苗”工程等。
三年来,该院累计受理家事案件1600余件,调撤率在70%以上,并通过诉外调解“医治”大量“生病”家庭,家事审判助力“家和万事兴”。
13家单位联手开启保护新模式
“85后”的全职妈妈小沈,因遭受家暴,满脸泪水地走进法院,诉求离婚和抚养见不到面的孩子。法院在审理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联合公安、妇联等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几个月后法官审理结案时,小沈脸上洋溢着自信,告诉法官已找到工作,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了。这是“希望树”工程助力审判带来的效果。
构建保护联合体是雨花台区法院的实践创新。在当天启动的“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治理联合体工程仪式上,法院与区妇联、公安、民政等12家单位共同签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合作备忘录》,携手建立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保护网。
《备忘录》要求,13家单位要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助配合,深度联动,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调查、案后回访、帮扶服务、普法宣传五项机制的有效落实。
“联合体的成立,如同一座四通八达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连心桥’,让每一个求助者的需求都有回应,让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有守护!”陶红说。
因加强保护而创新的实践还有社工类专职家事调查官制度。这个被民众俗称为“司法社工”,为家事审判提供全程服务。“案前,‘司法社工’及时与人民调解员对接,重点了解案涉未成年人的初步情况,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庭前预估报告》;在案中,对重难点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和调解,为案涉未成年人建立“希望树”成长档案,帮助法官作出裁判,形成调研报告,作为建设家事审判机制的研发依据;案后,定期跟踪、回访相关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进行资源链接,及时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组织对接。
“家和万事兴,和谐社会的根基乃是和谐家庭。加强家事审判,创新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就是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具体实践。”雨花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宝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