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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雨花》 “五一”节后首个工作日,区法院案件受理方式实行立案登记制
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法治雨花》节目。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该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度将正式实施,将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5月4号,是“五一”节后首个工作日,让我们来到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看看这里的案件受理情况-----

  记者看到,区法院立案大厅已经为实施立案登记制做好了充分准备:醒目处有各项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立案指南,设置了导诉台、绿色通道、诉讼服务台等便民设施,休息等候区备有各种诉讼常识的小册子,服务区有起诉状、各样立案表格的样式和明确的填写要求。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瑞东: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社会公众的诉权是它是一个国民待遇,过去有部分情况会产生立案难的的情况,这次改革以后,会彻底的从制度上,从体制机制上根除,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立案登记制度是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登记制度,对于解决百姓立案难,具有积极意义。5月4号,和往常相比,来立案的人相对多了一些,全天立案26件,同比增长近三分之一。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瑞东:今天比往常当事人相对会多一点,院里面经过省市法院的培训,我们院里面也做了一些预案,从人员上从审判力量上都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

  此外,区法院还退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让立案环节更加公开、透明。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瑞东:我们还提供一些有效的诉讼服务,如果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要一次性的告知他需要那些材料,如果确实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要按照法律规定下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整个立案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具体来说,立案登记制的案件受理方式包括: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势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固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应当先行立案。第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第五,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

  实行立案等级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改进法院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确保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立案登记制的实行降低了立案门槛,大大方便了广大群众诉讼,能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而且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将大大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服务于民。观众朋友们,本期的《法治雨花》到这里也全部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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