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
如今,观看演唱会、音乐节等成为不少人消遣娱乐的方式,但是热门明星的演唱会门票常常一票难求,官方购票平台开售即“秒空”。于是,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粉丝们急切购票的心理,在网上假扮“黄牛”,以售卖演唱会门票为幌子实施诈骗,粉丝们花了高价购票,却落入骗局。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案情简介
小林是歌手周杰伦的铁杆粉丝,2024年6月,没抢到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的小林心急在朋友圈发帖求助,经朋友介绍加了“黄牛”吕某的微信,吕某“打包票”称,有内部渠道能拿到演唱会前三排的票,并给出了对应的报价,同时表示以上位置都支持选座但是需要加选座费。吕某的报价比票面价高出三倍多,但小林见偶像心切,犹豫半天还是咬牙接受了对方的报价,要了两张第一排票和四张第三排票,加上选座费共计37760元。付款前,不是很放心的小林一再向朋友追问了吕某的相关信息,朋友表示之前通过吕某成功购买到另一热门歌手的演唱会门票,并出示了电子票截图,小林这才心里有了底,给吕某转账37760元,对方承诺7月10日出票。
然而,随着演唱会开场日期临近,小林却迟迟未收到门票,焦急的他一直催促吕某:
“怎么还没有出票,你是不是骗我?退钱!”
“快了快了,XX网在处理了,录入系统有延迟......”
后续,吕某不断以各种理由来敷衍小林,直到小林发现自己微信已被对方拉黑,才意识到被骗了,立刻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2024年7月,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实,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吕某通过朋友介绍、群发微信等方式,谎称自己有能力获得热门演唱会、舞台剧门票,以此骗取其好友或其朋友的好友等人的信任,向其支付钱款购买门票,后以录入信息、等公司财务退款、亲戚是票务公司领导、会发延迟公告、出票系统堵塞等理由欺骗被害人,在被害人向其索要门票或要求返还购票款时将被害人拉黑。以此方式骗取25名被害人共计381059元。随后,吕某将骗取钱款用于在网络打赏主播、请客吃饭等个人消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去演唱会现场,近距离见到自己的偶像,是很多粉丝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持续火爆,各地兴起了“演唱会经济”,但与此同时,演唱会、音乐节等票务诈骗案件也呈高发态势,不法分子利用票源紧张的现状,以及粉丝急切购票的心理,以“内部渠道”为诱饵,通过社交平台私聊沟通、伪造购票截图等手段逐步骗取信任,最终导致多人受骗。此类犯罪不仅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更扰乱文化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对正规票务渠道的信任。
法官提醒:演唱会购票请认准官方渠道实名制认证购买,切勿轻信网络社交平台以及自称内部工作人员等发布的代购、转售信息。在各类社交平台私下交易尤需谨慎,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求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