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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法微光 | 来自“星星”的感谢
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微光,是人世间最朴素、最温良的存在,也许是深夜中闪过的一道星辉,尽管微弱,却能点亮赶路人心中的火。

平凡如你,极致绽放。即日起,雨花台区法院推出“雨法微光”专栏,真实记录着雨法人的感人瞬间、凡人善举,是从心灵深处散发出的法治信仰,是在工作点滴中凝聚起的司法力量。微光汇聚,终成星河,在浩瀚的法治星空中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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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随着雨花台56棵宝华玉兰悄然绽放,南京的春天款款而来。雨花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了一群特殊的访客——南京某孤独症社会工作中心的老师们。他们手中紧握的锦旗上“法律之光 温暖童心”八个金线绣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卓助理,我替孩子们谢谢您和刘芳法官,可帮我们解决大麻烦了!”李老师的感谢把卓威的思绪拉回到了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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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孤独症中心因教学需要与紫云公司(化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紫云公司名下一处房产作为中心日常经营场地,合同约定除租金外,中心还需支付保证金8万余元,然而在后续的使用中,中心发现紫云公司的房屋缺乏相关资质,于是便要求退房,但紫云公司主张房屋并不影响中心的正常经营,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对保证金不予返还。就这样,双方从协商走向对抗,最终孤独症中心将紫云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当日,双方律师围绕着合同解除是否违约展开了激烈交锋,被告律师援引《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强调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原告则表示患有孤独症的孩子感知危险的能力较弱,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引发意外,被告未能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更令局面复杂的是,紫云公司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孤独症中心赔偿因提前搬离导致的房屋空置损失14万元。

“法官,我们是一家公益机构,平时的资金来源也主要是靠政府拨款,请法院体谅我们的难处。”“我也知道你们的不容易,当年签合同的时候租金已经低于市场价了,如今却要承担损失,我们也是实在委屈啊!”在双方陈述过后,法庭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主审法官刘芳敏锐地捕捉到双方矛盾背后的深层逻辑:孤独症中心为特殊群体谋求安全保障的初心值得尊重,紫云公司当年主动降租的善意举动也不容忽视。于是她决定暂时休庭,再给双方一段时间整理证据,冷静思考。

虽然休了庭,但刘芳一直将这件案子记在心上,她认为双方其实都有调解的意愿,只是拿不出具体的方案,为了更好地促成调解,她指派法官助理卓威前往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证据也成为了调解时的“关键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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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孤独症中心从未否认贵司的支持,但孩子们的安全确实容不得半点马虎。”

“李老师,紫云公司当年的让利行为确实体现了社会责任感,而且这么多年一直和咱们中心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如果一直拖下去,影响的还是孩子们啊。”

一次次的电话沟通中,卓威既用证据帮双方理清了各自的责任边界,更以共情消融了双方心中对立的坚冰。终于,双方慢慢地放下心中对彼此的成见,事情也似乎要迎来转机。3月10日,紫云公司打来电话,希望撤回反诉,并答应退回保证金。孤独症中心随之表示愿意放弃利息,若有合适的接租方也会介绍给紫云公司。双方就这样握手言和。

案件画上了句号,但法院的关怀仍在继续。刘芳和李老师约定好,六一节的时候一定会去看看孩子们。未来,雨花台区法院将以“希望树”工程为引领,与辖区内涉未公益组织保持定期沟通,对未成年人成长给予跟踪性、持续性的司法关怀。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逻辑,而是带着温度的守护。当我们为“来自星星的孩子”多走一步,法治的星河便多了一颗闪耀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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