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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板桥“枫”景|承载着群众感恩之心的锦旗,讲述着司法为民的动人故事
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雨花台区法院板桥法庭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殷切期盼。板桥法庭副庭长薛鹏扎根法庭,凭借勤勉敬业的职业素养和深厚扎实的法律功底,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群众的广泛赞誉。仅本季度,薛鹏副庭长便连续收到承载着群众感激与期盼的三面锦旗,每一面锦旗都讲述着他与板桥法庭司法为民的生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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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原告景某是一名工地民工,因迟迟拿不到工资遂将“雇主”A公司诉至法院。薛鹏承办该案后,经初步审查发现,景某所诉的被告A公司并非实际与其建立劳务关系的主体。经过深入法庭调查,原来与景某建立劳务关系的公司系A公司的关联企业B公司,景某未能准确区分真正“雇主”,才诉错了对象。

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然而景某年过花甲、诉讼能力较弱,一听“案子出了问题”便焦急万分。考虑到景某的经济困难,尽快让其拿到工资报酬才是当前最重要的,薛鹏在“可帮可不帮”之间选择了“非帮不可”。在A公司的协助下,薛鹏主动帮助景某与B公司取得联系,并向B公司释明案件情况。B公司对于案件事实予以认可,在薛鹏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春和景明的4月,顺利拿到工资报酬近1万元的景某向法官报喜,“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是他送来的锦旗,文字简单质朴,正是一名普通劳动者的心声写照。

“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廉洁高效倾心为民”

原告张某、李某曾就一起赠与合同纠纷至法院提起诉讼,但因必要共同诉讼人无法到庭,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原告最终撤回起诉。不久前,当事人再次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帮助解决纠纷。

薛鹏承办该案后,了解了全部诉讼过程,原来此前无法到庭的必要共同诉讼人身在境外。为查明案件事实,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纠葛,经与多方沟通协调,法庭终于成功与身在泰国的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薛鹏决定依法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对本案进行审理。庭审中,薛鹏抽丝剥茧查明事实,悉心劝解安抚双方情绪,困扰了原告近3年的纠纷,在薛鹏的专业引导下逐渐明朗起来,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5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没有办法就想办法,案子总是要解决的。“倾心”为民就是要将心比心,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个小案。

“法理兼顾护正义,公正廉明暖人心”

去年以来,涉某楼盘合同纠纷案件大量涌入雨花台区法院,许多购房人举全家之力终于买了房,却未能如愿以偿。沈某是该批量案件当事人之一,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将卖方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购房款。

虽然该批量案件事实情况大体相似,但案件背后却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家庭,薛鹏承办案件后并未“先入为主”草率判断,而是带着“归0”的心态仔细审查案卷材料,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原告沈某不经意间提到“减资”二字,引起了薛鹏的注意,他敏锐地捕捉到这很可能是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事实,于是立刻组织案件审判团队深挖细查。从诉讼请求、在案证据,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薛鹏一一核实,反复推敲,最终对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没有碰巧的成功,只是努力没白费,薛鹏的认真严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服与钦佩。

6月初夏,沈某的家属迎着烈日走进法庭,将锦旗亲手交到薛鹏手中,他说“是法庭和法官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法,什么是公正,作为普通老百姓也应该要学一学法。”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司法为民的意义。

板桥法庭薛鹏副庭长的故事仍在继续,雨花台区法院每一位法官也都有着自己的“为民”札记,它们像一颗颗饱满的果实,铺满司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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