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 |
陆某(男)与丁某(女)结婚后于2012年育有一子小陆,2016年双方离婚,约定小陆由父亲陆某抚养,母亲丁某在每年寒暑假可以与儿子共同生活一个月。随后陆某再婚并育有了新的孩子,长期将小陆交由爷爷奶奶照顾。因与父亲关系日渐疏远,小陆经常向前来探望的母亲表达希望离开爸爸身边、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2022年5月,小陆被诊断为多动症,治疗过程中陆某主张谨遵医嘱服用药物进行治疗,丁某则认为服用药物有副作用,拒绝药物治疗,两人屡次因此发生争执。2022年9月,丁某诉至雨花台区法院,要求变更小陆的抚养权。
法庭上,爱子心切的陆某坚决不肯放弃抚养权。他认为自己不论从生活还是学习方面都对孩子尽到了义务,孩子自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关系亲密,与重组家庭成员也相处融洽。丁某则认为陆某对孩子过于严苛,长期与爷爷奶奶生活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更轻松、舒适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孩子也曾多次表达想与母亲一起生活。
雨花台区法院的家事调查官谢怡然迅速行动起来,以单方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孩子既往的抚养状况,孩子的健康状况,父母双方的工作、收入、住房等物质保障条件,直观了解父母双方的性格、待人处事的方式,孩子的真实意愿等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家事调查官感受到,父母二人都十分疼爱孩子,但却由于双方之间的积怨较深且缺乏沟通,长此以往隔阂重重。父母的冲突对抗不断拉扯孩子幼小的心灵,导致孩子觉得自己缺乏父母的关心,陷入情绪伤痛,甚至出现焦虑、多动的症状。通过聊天和沙盘游戏,小陆也表现出对父亲的畏惧心态,倾诉想与妈妈一起生活,希望父母不要再吵架了。
一周后,家事调查官向承办法官郭莉莉递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大家一致认为,抚养孩子,经济条件的确非常重要,但是对孩子来说,“安全感”更重要。小陆内心的焦虑、压抑已然是对父母发出的红色警报,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解开孩子心中的结,还需父母共同努力。
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郭莉莉法官会同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父母双方进行了一次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为了上好这堂家庭教育指导课,法官结合小陆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计划,引导父母双方找到爱孩子的正确方法,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
交流中,陆某因自己长期以来忽略孩子的内心感受而惭愧不已。抓住父母的爱子之心,法官语重心长地展开劝导,指出年满10岁的小陆正值青春期,内心敏感,自主意识也在逐渐建立,父母应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积极改善与孩子的相处和沟通方式,关心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心理需求,多倾听、多陪伴,逐渐帮助孩子恢复内心的创伤。
法官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父母二人的连声称赞,并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会尽可能改变沟通及教育的方式,慢慢重建与孩子的情感链接。针对僵持不下的小陆抚养权问题,双方也站在孩子的角度,相互理解,作出让步,达成了“由丁某与小陆共同生活数月,给予父母及孩子适应生活变化的时间,在征求孩子意见的基础上考量抚养权”的协议。最终,该案以丁某撤回起诉圆满结案。
如何让父母离异的事实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在积极、和谐、有爱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一直是雨花台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想要切实解决的问题。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依法带娃”是每位家长都需要考虑的内容。雨花台区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家庭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依托“希望树”工程,充分运用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等多项机制,不断拓宽家庭教育指导新路径,针对不同情况、类型的家事案件纠纷“对症下药”,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