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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审结一起以交友打牌为名的诈骗案件
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期,雨花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以“交友,组局打牌”为名的诈骗案件。五名被告人通过交友软件搜索添加附近的人,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被害人约至线下喝茶聊天、打麻将,多名被告人在参与打麻将过程中,肆意制定翻倍规则,并通过相互打手势、换牌、使眼色等作弊欺骗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造成十余名被害人重大财产损失。

被告人陈某在某交友软件上搜索添加大量附近好友,被害人李某为其添加的好友之一。陈某多次主动与新添加的好友李某聊天,以获取对方信任,随后借口组局找一些好友出来喝茶、打牌,以此将李某约至线下一家棋牌室会面。陈某伙同彭某、黄某三人早已等候在棋牌室,预备对李某实施“三打一”的伎俩。

在打麻将过程中,一开始李某不断赢得10元、20元小钱,逐渐放松警惕。大约一小时后,陈某在彭某、黄某的暗中帮助下开始上演“反败为胜”戏码,彭某、黄某通过向陈某打手势、伺机换牌等“出千”的方式确保陈某成为牌局最大赢家。随后,又在算番上大做文章,在牌桌上随意制定翻倍规则,从输赢20元逐渐翻倍成近千元,最高可至近十万元。

短短一局牌的时间,李某不知不觉中了陈某等人的圈套,一步一步输了27万余元。为了骗取李某信任,陈某、彭某、黄某三人之间亦有数万元巨额输赢差额,他们当着被害人李某的面进行支付宝转账假装相互支付赌资,以刺激李某付钱,李某一时拿不出巨额现金,在陈某三人的撺掇下通过支付宝借呗借钱支付。李某虽已察觉自己可能被三人下套“狠宰”,但觉得“手气”不好也不能失了面子,仍现场支付了赌资。牌局结束后,陈某三人离开,回到住处三人按照既定收益比例进行分账,仅一下午的时间每人“净赚”近10万元。

被害人李某回家后反复回忆牌局,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局,遂于2021年3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即立案侦查,很快陈某等五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归案。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以被告人陈某为首要分子的诈骗犯罪集团以上述方式在本市多个区、县,以及周边城市共诈骗14名被害人共计520793元,被告人彭某另与张某等人参与诈骗5名被害人共计230950元。

雨花台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陈某、彭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陈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彭某、王某等诈骗数额巨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彭某、王某、黄某、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到十万元不等。责令被告人向本案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麻将盘”与其他网络诈骗手段不同,其以交友、娱乐为名,线上聊天后相约线下打麻将娱乐,最终多人合伙采取作弊手段诈骗巨额财物,具有一定麻痹性,易让人放松警惕。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轻易添加陌生好友、随意进入群聊,更不宜随意进行金钱交易。不论是网聊还是线下娱乐,一旦涉及财物交易,都应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冷静应对,尤其是赌博,要谨慎理性对待,如有疑问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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