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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顺利执结一批劳动争议案件,维系企业生存、保障劳动者权益
日期:2022-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雨花台区法院深入贯彻上级法院“1+4”专项行动要求,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充分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因案施策,助力企业轻装前行。近期,在一批涉19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中,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努力,不仅维系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也使19名劳动者顺利拿到“血汗钱”。

2021年11月,原GY企业职工代表顾某等19人向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GY公司支付该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51268元及相应违约金。经调解,2021年12月,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GY公司向申请人顾某等19人分期支付劳动报酬及违约金,于2022年4月前支付完毕。然而GY公司并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至2022年3月底,19名劳动者均未收到任何钱款,遂至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对GY公司名下账户进行线上查控,并分别多次与被执行人GY公司及19名劳动者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同时,雨花台区法院向GY公司发送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书》,严肃警告其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面临数项联合信用惩戒措施。面对执行文书,GY公司负责人恳切表示,“企业正处于困难时期,无力发放工人工资,但我还想努力挽救企业,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缓冲期限,让企业有机会尽早恢复运营。”另一方面,执行团队了解到19名案件申请人均从事货物运送等体力工作,经济状况不佳甚至失业受困,急需获得劳动报酬。

企业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将无法参加招投标,正常生产、工人工资发放等都会受到更大影响。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的影响,为避免企业信用受损,执行团队经研究决定,暂缓对企业账户的封控,也暂不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采取限高纳失的强制措施,给予其喘息之机的同时,尽全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纠纷。

因19名申请人目前分散在全国各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到院。执行团队迅速为双方当事人建立起“企业微信群组”线上绿色通道,开展在线“面对面”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企业负责人主动提出以个人财产履行支付义务,获得申请人理解。为尽快实现合法债权,在执行团队的耐心组织引导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重新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限期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总金额的80%及1000元违约金。

随后一周,GY企业负责人全力筹措借款,很快便以个人名义向所有19名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协议金额,该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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