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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召开“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12-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2月3日下午,雨花台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同召开“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南京网安支队驻雨花台分局大队刘晶警官首先就辖区“净网2021”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南京市网安支队驻雨花台分局大队紧盯辖区内的涉网案件及警情,特别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骚扰电话推销产品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和警情进行重点侦破,协同有关部门主动出击,深度研判,对每条线索逐一核查落地,成功破获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刘晶警官提醒广大网民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防护意识,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盗用,同时对于涉及自身信息被泄露的情况,要及时报备警方。

雨花台区检察院公诉一部李迪科长就辖区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公诉情况进行通报。近年来,区检察院立足辖区司法实践和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打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组合拳,横向上起到了串联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动作用,纵向上形成了个人信息犯罪预防、打击、整治、救助的雨检工作模式,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雨花台区法院副院长韩芳通报了我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审理概况。雨花台区法院自2016年以来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51件72人,审结案件50件71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上百万条。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行为更有针对性。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对群众在买房、购物、投资等交易行为中透露的信息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犯罪。二是犯罪涉及领域广泛。涉案的公民信息中除金融、电信、教育、医疗、工商、房产、快递等传统部门信息外,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和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都逐渐成为犯罪分子交易的对象。三是团伙化、职业化趋势明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逐渐向团伙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团伙间密切配合,互为补充,资源高度共享,形成“黑色信息网”。四是社会危害日趋严重。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被害人不仅可能遭受各种电话推销的骚扰,更容易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下游犯罪创造条件,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犯罪工具。

针对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日趋严重的形势,雨花台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蔓延态势。一是加大财产刑的适用,依法从严惩处。仔细甄别案件类型和特点,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突出罚金刑的处罚力度。二是树立生态打击理念。不仅仅审查相关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更要审查案件中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方式,全力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色产业链。三是延伸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推动行业清源,有针对性发放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四是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我院将联合区检察院,试点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试行公益诉讼,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苏泰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并就案例逐一进行相关法律阐释及典型意义剖析。

雨花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江苏经济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区电视台等单位媒体记者应邀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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