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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高效审结一例合并破产案件
日期:2019-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月26日,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组织下,南京顺豪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豪公司)、南京顺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宏公司)、南京圣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公司)三公司合并破产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目前,三家公司名下的资产已处置完毕,三家公司的债权已按照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的顺位依次清偿完毕,至此,本例合并破产案件顺利审结。

顺豪公司、顺宏公司、圣华公司三家专营玻璃及建筑装饰材料加工销售的企业,近年来三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大量债务未能偿还且已经资不抵债,自身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经债权人申请,雨花台区法院先后裁定受理这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破产管理人依法对三家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和调查后,向区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裁定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区法院民二庭商事审判团队第一时间组织破产管理人、三家公司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部分债权人召开听证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认为,三家公司虽为形式上的独立法人,但实质上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控制的关联公司,公司在经营管理、人事、财务、资金调配等方面具有高度混同,导致各自财产及债权债务无法清晰划分且划分成本巨大。三家公司已构成高度人格混同,应当视为一个法律主体进行合并破产清算

这起合并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区法院坚持提升效率、快审快结,最大限度保护相应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关联企业的债权人公平实现债权,纠正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等行为。对这三家公司进行合并破产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定精神。同时,三家公司合并破产后,也更有利于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及时处置资产,释放土地、房产等生产要素,加速“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两桥地区拆迁安置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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