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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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上午九点半,雨花台区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庭长胡正义带领书记员、法警等一行四人来到南京市某小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本案原告为该小区三名业主,主张小区开发商擅自改造小区公共区域及设施,并禁止业主使用,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故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将小区开发商诉至本院。
考虑到原告代表众多业主权益,为了让大部分业主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和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本案承办法官胡正义决定将庭审搬进小区,并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庭审结束前,承办法官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庭进行了调解,虽然最终双方当事人并未当庭达成一致意见,但态度明显缓和,为本案的后续审理与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法庭的巡回审判以及法官的耐心倾听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我院将继续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