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由雨花台区委组织部组织的2014届新录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公务员实训联队一行23人来到我院板桥法庭观摩了一起案件庭审,这是我院连续第二年受邀开展该项活动。
该案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运输私营业主夏某前往被告邵某的公司送货,在邵某卸货过程中,因不慎碰翻车上的货物,导致货物倾泄砸伤站在车下的夏某,故夏某要求赔偿医药费、停运损失等各项费用。
在整个庭审中,节奏把握流畅、司法礼仪规范,充分体现了我院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彰显了法庭的庄严和司法的公正。参加旁听的新录用公务员聆听专注,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庭审结束后,新录用公务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他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庭审理程序的严谨,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为日后履职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