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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法庭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获瘫痪当事人好评
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板桥法庭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获瘫痪当事人好评。近日,我院板桥法庭圆满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来宁务工的贵州籍农民工陆某及时取得了赔偿款。案件受理后,板桥法庭高度重视,庭长王兴民亲自参与调解工作,与承办法官尚小强共同拟定了调解方案。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原告陆某的家属突然抬着瘫痪不能自理的陆某来到法庭,要求得到赔偿,否则就要住在法庭。法庭干警及时联系被告李某、郑某,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明知以法、晓之以理,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调解,到夜晚八点多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被告愿意支付原告陆某赔偿款,并当场支付了1万元。原告陆某及亲属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两被告对庭长及承办法官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一庭:尚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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