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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心桥法庭法官真情感动当事人促成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日期:2012-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铁心桥法庭法官真情感动当事人促成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近日,铁心桥法庭张旭林法官经过多次努力促成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后,为平息当事人可能发生的直接冲突,避免调解协议可能进入强制执行,法官提出愿替原告垫付其应承担的500元钱,真情感动当事人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原告贾光炯与被告朱桂香、史丽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后,7月15日,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争执又起,原告坚持要求被告接受有线电视,并要求被告支付转让费500元,被告则拒绝接受,并提出如要转让,最多只能支付转让费200元,双方相持不下。调解协议可能进入强制执行,并且双方当事人可能发生直接冲突。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在让原告认识到强行要求转让有线电视并不合理合法,如果破坏埋设的有线电视线路,更是违反了调解协议。提出虽然原告宁可遭受损失也要与被告讼争下去,但法院希望矛盾得到化解,如果原告坚持要求被告支付500元有线电视转让费,法官愿意垫付,促成原告按时交房。法官态度坚定地要求原告当天将钥匙交至法庭,不论多晚,法官将在法庭一直等到原告自动履行。当晚七点多钟,原告终于来到法庭,表示无论如何不能要法官出钱,宁愿多费些周折办理停机移机手续,不再要求被告接受转让有线电视。当晚,原告将准备好的近二十把钥匙,以及水电气等交费卡交给法庭,调解协议最终得到自动履行。

(铁心桥法庭: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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