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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女儿还有一个月就中考了,能不能给我一个月的时间陪女儿备考...”被执行人张某恳切的请求,打动了同样身为一名父亲的执行员汪一江,“陪孩子安心考试!”汪一江带领执行团队“无功而返”,此刻他心里想的是,这一个月可能是孩子的未来...
本案是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限期内向原告某纺织品公司支付186.5万元。后因张某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原告某纺织品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1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执行团队立即依法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张某名下虽无足够资金,但有一套位于雨花台区某处的房产可供执行,执行团队顺利将该房屋查封待进一步处置。执行员汪一江很快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与其沟通,张某表示暂无偿债能力,愿意配合法院拍卖其名下房产以履行支付义务,但因女儿临近中考,搬家清房恐影响女儿关键时期学习,张某提出希望等女儿6月中考结束后再行腾退房屋。汪一江就该特殊情况与申请执行人作进一步沟通,在获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汪一江决定给予张某1个月缓冲期,期间暂缓执行。
“感谢法官通融,女儿一点没受影响,考上了29中,来跟您报喜啦...”很快张某的女儿顺利考上心仪的学校,张某主动将好消息告诉法官。然而,正当法院准备按计划清空房屋、拍卖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又使执行工作陷入停顿,且在该时点处置房产均有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考虑,汪一江重新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优化执行方案。
24年1月,案件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巧的是,此时张某女儿又将面临6月高考大关。汪一江表示,孩子的学习不能耽误,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一拖再拖,这次他提醒张某,可以在保证孩子学习环境的前提下,尽量采取其他方式履行支付义务。面对执行员汪一江的一再理解和帮助,张某也决心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凑钱履行。这次,执行团队用真心换来了被执行人的决心。
恢复执行后双方的第一次面对面沟通在汪一江的主持下进行,因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经合意(且经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同意),抵销30余万元后,张某还应履行151万元债务。几个月以来,执行团队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始终与张某保持沟通,明确履行期限。在执行团队坚持不懈的监督敦促下,张某终于于7月凑齐剩余151万元履行交付,本案执行标的额全数执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利剑既是直指被执行人的严厉威慑,也是保护群众于危急的坚强后盾,更为守护每一个“你”的安心未来。张某的女儿应已是一名亭亭准大学生,她也许不知道,在她奔赴前程的这一路上,曾有我们手执利剑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