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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雨花台区法院集结执行局全部人员及部分法警,全力协助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执行行动关系到一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案涉执行标的金额高达7亿元人民币。案件被执行人系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管辖法院广东省揭阳市中院经依法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其对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某处国有土地享有使用权,该处土地面积近万平方米,且被执行人对该土地上3栋地面建筑物享有所有权。
雨花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协助执行命令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成立临时联合工作指挥部,进行前期踩点摸情况,制定详细执行预案,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现场安保及处突等各项工作。
18日上午7点,由本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筱艳带队的19名执行人员及8名法警全数集结到位,迅速与揭阳市中院执行团队汇合赶往玉兰路案涉地块。执行人员在现场拉起警戒线,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保障执行工作有序进行。在雨花台区法院干警协助下,揭阳市中院执行团队仅用半天时间便完成全部案涉地块土地面积及地面建筑物测绘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