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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
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9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7时整,雨花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勇明、武秋秋、周国珍等10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

本案由刑庭庭长吴雪萍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并通过南京审判网同步进行网络直播。鉴于本案被告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且主要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等情况,为保障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雨花台区法院在庭前详细制定了庭审工作方案,并对庭审现场的警务保障等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同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优先安排多名被告人近亲属旁听庭审,另有来自本案的侦查机关,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的20多名公安干警参加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26日期间,周勇明等10人以牟利为目的,分工实施,租赁南京市江宁区某两处民宅分别作为制作场地及仓库,将低价白酒经灌装包装后假冒高档白酒,以次充好,并向南京市雨花台区、江苏省扬州市、湖北省孝昌县等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0170元。

庭审中审判长从容掌控庭审节奏,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确保按照法律程序查清相关犯罪事实,体现庭审的公平、公开、公正。

本案争议焦点繁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经过整整一天的庭审,绝大多数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地铁公安分局干警们对庭审秩序、庭审作风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庭审过程、把握争议焦点,有助于提高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雨花台区法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与联动,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平安雨花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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