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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法院采用巡回审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19日上午,我院板桥人民法庭运用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搬进”交警队,高效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去年4月,朱某被外卖小哥撞伤致九级伤残,之后朱某将外卖小哥的雇佣方南京某货运公司诉至法院后将顾某诉至法院。货运公司对其作为责任主体不持异议,但对赔偿数额双方一直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罗贵明考虑到朱某的伤情和情绪,为尽快化解纠纷,决定将庭审“搬进”交警队,让交警部门参与案件审理,实现双方紧密配合,协调联动,不但方便查明事实真相,也能减轻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之苦。

上午九点,庭审在交警八大队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开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和交警的事故鉴定结论后,努力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从法律的角度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剖析,又从事实情况以及情理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阐释。交警也积极参与调解,在一旁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在大家的充分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货运公司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4万元。

近年来,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不断上升,案件日趋复杂,诉讼标的逐步增大,调解难度不断增加。板桥人民法庭利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实现资源整合,采取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搬进”交警队,实现法院和交警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联动,两方联手化解当事人心结,让交通事故纠纷审理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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