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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下午两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我院板桥人民法庭2018年度第一场巡回审判在南京市某小区社区会议室内拉开帷幕。
2017年6月的某个雨天下午,张大爷出门买菜,不慎摔倒在小区门口的某处积水路面,左脚踝不幸受伤。随后,物业公司将路面积水排干净,才发现张大爷摔倒处有一个宽度近15厘米的洼坑。张大爷认为自己受伤,正是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才会导致路面有洼坑,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板桥人民法庭米玲法官受理此案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但由于双方之前已产生一些过节,且案件事实难以查清,故法官决定前往小区实地开庭,以巡回审判模式,解决这起纠纷。
下午两点,庭审正式开始。庭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米玲法官一面安抚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一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法庭辩论。考虑到张大爷的伤情和情绪,本着案结事了真正为群众化解纠纷的原则,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面对张大爷的坚持,米玲法官分别从法律角度、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梳理,为他分析利弊,同时也动员张大爷的妻子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张大爷1500元。
随着此案的圆满解决,板桥人民法庭新年首场巡回审判也落下帷幕。这不仅为我院全年的巡回审判开了个好头,也激励着干警们扬帆再起航,继续在司法为民之路上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