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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雨花法院板桥法庭召开了巡回审判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推进会。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法庭指导办主任贡永红庭长、翟奇光书记,雨花法院费月华副院长及板桥街道、板桥新城街道、梅山街道、雨花经济开发管委会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板桥法庭庭长胡正义汇报了近半年来板桥法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着重阐述了“法官+N”、“巡回审判+N”等创新的工作方法。其中,“法官+N”分为“法官+助理”、“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指法官通过巡回审判平台,结合庭审实况,对年轻的法官助理给予审判节奏把握、庭审实用技巧、群众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指导。“法官+人民调解员”指在人民调解员处理纠纷时,法官给予专业法律指导;在法庭审理案件时,借助人民调解员、社工熟悉风土人情的优势,帮助调处纠纷。“巡回审判+N”分为“巡回审判+观摩”、“巡回审判+答疑”和“巡回审判+宣讲”:“巡回审判+观摩”即将具有代表性案件的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或当事人家门口,组织村民旁听庭审、调解过程,使巡回审判成为群众身边的“教育课堂”;“巡回审判+答疑”即主动询问旁听群众对案件相关问题的疑问,并进行法律释明,使巡回审判成为答疑解惑的“互动课堂”;“巡回审判+宣讲”即在巡回审判中针对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法律盲点,进行法律宣讲,使巡回审判成为解民所需的“普法课堂”。
紧接着,板桥法庭副庭长尚小强介绍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巡回审判进社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民生案件,将庭审搬进社区、小区,邀请当地有名望威信的群众、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与各街道无缝对接的网络化联动工作机制。法庭四个法官(法官助理)分别对接辖区内的四个街道,在各街道设立办案点,每月法官将根据排班前往各驻点街道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诉讼问题解答,并对案件纠纷进行现场调处。三是开展法制教育课堂。法庭定期前往社区进行巡回审判、开设法制讲座,通过赠送法律书籍、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各个法官及法官助理还将对驻点街道的社区、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讲、指导、答疑等。
随后,各街道综治维稳部门负责人及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意见交流,大家对板桥法庭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认为这对法院和基层政府部门都是一项双赢的措施,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纠纷。
市法院贡永红庭长在听取了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对板桥法庭多元化解矛盾工作的成效和举措表示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巡回审判的重要性,巡回审判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司法为民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加强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巡回审判工作不断深化;三是创新思路,通过智慧审判等多种方式促进便民化建设。
雨花法院费月华副院长表示,板桥法庭在承受巨大办案压力的同时,还能拓宽思路,想办法把矛盾化解在法庭前,把服务延伸到法院外,对该项工作创新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最后,板桥法庭与辖区内的四个街道签订共建协议书,就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纠纷化解衔接机制、矛盾纠纷双向排查机制、立法律宣传联动机制等五点达成书面共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