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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我院板桥法庭法官
日期:2014-04-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我院板桥法庭副庭长胡正义收到当事人王某送来的锦旗,称赞其“公道人心、公正执法”。

赠送锦旗的王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被告张某曾以修建厂房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后由于被告经营不善工厂停产,被告为躲避债务离家出走。

承办法官胡正义受理此案后,在穷尽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期间原告向法院提交被告临时租住地址,鉴于被告早出晚归的实际情况,胡正义法官多次在下班后前往被告租住地点进行蹲守,最终联系到被告,确保案件及时审理,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胡正义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诠释司法为民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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