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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工作“希望树”

《现代快报》敢对未成年人家暴?这些部门会一直盯着你
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 月 16 日,南京雨花台区 " 希望树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以下简称 " 希望树 " 联合体)工程启动仪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举行。据了解," 希望树 " 联合体的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推进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比如未成年人遇到家暴,从报警开始一直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完毕,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均会介入,保证在每个环节中,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希望树 " 联合体由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团委、区政法关工委、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等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将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协助调处机制、案后回访机制、帮扶服务、普法宣传服务等工作上施行 " 共治模式 ",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比如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此后区公安局在接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根据个案情况向施暴人开具《家暴告诫书》,并告知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有未成年人因遭受家庭暴力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区法院应依法及时作出裁定。期间,区法院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向区公安局、区妇联、区教育局调取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有关材料,区公安局、区妇联和区教育局应积极配合。

在区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住所、工作单位、学校(幼儿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协助法院执行,并在日常工作中应保持警觉,切实掌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履行必要的保护义务。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区妇联如发现被申请人有违反法院裁定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并告知法院。

4 月 16 日上午,在 " 希望树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工程启动仪式结束后,雨花台区法院召开 "" 希望树 "" 工程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6 年 5 月起,雨花台区法院成立了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探索家事司法的专业化。几年来的实践,令法官们越来越认识到家事案件有着不同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特殊性,因为家是孩子成长的地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保护孩子的利益则是处理家事纠纷应有之义。因此,雨花台区法院于 2019 年启动了家事审判 "" 希望树 "" 工程。

基于家事审判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的迫切需求,2021 年,雨花台区法院聘请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家事调查官。社会工作专业的专职家事调查官制度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为了保证良好运行,雨花台区法院与有着高校背景的南京市江北新区笃行法律服务中心合作,为家事调查官提供督导,对典型案例提供个案服务并梳理形成工作经验,研发家事案件社会调查相关操作工具,比如家事案件风险评估问卷、未成年人父母抚养能力评估等量表等。

雨花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丛蓉告诉记者,社会工作专业是一种学术领域,法院了解后发现这种专业的人才十分厉害,他们在处理家事纠纷方面,有着更为广阔的思路,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去调查了解案情,能为家事审判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陈丛蓉表示,目前,雨花台区法院已从高校招募了两名家事调查官,都已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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