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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工作“希望树”

《扬子晚报》13家联手种植“希望树”,南京雨花台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合体
日期:2021-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16日上午,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携手相关职能部门、高校、社会组织等共计12家单位,正式成立雨花台区“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这标志着雨花台区在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将有效衔接,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网正逐步形成。

 探索“法官+”未成年人权益合作保护机制

近年来,铁心桥人民法庭作为专门负责审理雨花台区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的审判法庭,在少年及家事审判方面锐意创新,针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特点,探索创建了家事审判特色品牌——“希望树”工程,将感情修复和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减少未成年人因家事纠纷受到的伤害。

“家事审判如同一棵有力、包容的大树,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让大树繁茂的枝叶庇佑家庭,保护幼苗般的孩子茁壮成长,为破碎的家庭带去希望。”铁心桥人民法庭郭莉莉庭长、陈丛蓉法官道出了创建“希望树”工程的设想与初衷。

完善机制,汇聚合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覆盖诉讼全过程。依托于“希望树”工程,雨花台区法院整合多方社会力量,开启“法官+”未成年人权益合作保护机制探索之路。与区妇联共建家事调查调解员制度,选聘妇联同志、社区调解员、志愿者等熟悉乡土人情、擅长沟通的人员参与案件调查调解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少案件调查网格体系;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抚养费、抚养权、探望权等家事纠纷,积极与专业心理咨询团队、区妇联展开合作,根据当事人需求量身定制的心理疏导方案,助力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发展;与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合作开展“护苗”工程,在部分家事案件中建立随访工作机制,为生活困难的未成人搭建救助桥梁,对未成年人成长给予跟踪性、持续性关怀,切实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覆盖至诉讼全过程。

拓展功能,“司法社工”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针对涉未成年人纠纷化解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急迫需求。为此,雨花台区法院着手实践社工类专职家事调查官制度,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笃行法律服务中心合作,特聘两名社会工作专业的家事调查官加入家事审判团队,对涉诉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

多方力量筑起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连心桥”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少年审判工作理念,雨花台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牵头建立雨花台区“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全方位打造综合性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平台。

“这不仅是落实‘十四五’纲要,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的创新尝试,也是全区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领域加强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有益探索。”雨花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宝龙说。

 13家联合单位“手牵手”,以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配合,深度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深入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调处、案后回访、帮扶服务、普法宣传等五项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衔接配合。

借此契机,雨花台区法院还分别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少年及家事审判实践教学工作站,与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共建家事治理研究中心、司法社工实习基地,探索院校共建共享“双赢”新模式,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

据介绍,雨花台区法院作为雨花台区“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将继续发挥传动轴、驱动器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健全职能部门、社会组织、高校等多方联合治理架构,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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