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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审判方法·众智讲堂”2026年第二期开讲
日期:2026-03-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26日晚,雨花台区法院“审判方法·众智讲堂”2026年第二期火热开讲。本期讲堂聚焦承揽合同纠纷,由执行局员额法官罗贵明、立案庭法官助理刘晗彦、速裁庭员额法官黄墨子三位同志,结合对《民法典》承揽合同的系统梳理、人民法院案例库与法答网相关规则的深度研析以及典型司法案例的裁判要旨,为全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带来了一场紧扣审判实务、内容扎实丰富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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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贵明法官首先对承揽合同的基础法律框架进行了系统梳理。他结合《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等条文,厘清了承揽合同的核心特征,并将其与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易混淆合同类型进行了区分。重点解读了承揽合同履行中验收标准认定、质量异议期限、任意解除权行使条件等常见争议焦点,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生动阐释了“默示验收”“部分履行部分获酬”等裁判规则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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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晗彦同志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探讨了承揽合同纠纷在立案阶段的定性难题。系统梳理了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中关于拆除楼体、装饰装修、装配式集装箱、防火门窗、电梯等常见类型的定性规则,提炼出区分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四大核心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性提出立案“四步审查法”——审名称内容、判主要义务、评关联程度、定管辖规则,为法官立案快速、准确界定合同性质、适用正确管辖规则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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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墨子法官聚焦于承揽合同纠纷的核心审理要点。她以“工作成果质量问题的认定”为切入点,结合多个典型案例,层层分析了质量检验期限的认定顺序。详细解读了承揽人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与必要限度,以及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边界,为类案审理提供了细致的规则参考。

本期“审判方法·众智讲堂”内容紧密贴合审判实践,对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要点进行了系统梳理与阐释。分享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导向,为干警准确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雨花台区法院将持续以“众智讲堂”等学习平台为载体,深化业务钻研,锻造专业铁军,切实提升司法能力与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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