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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积极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提质增效再发力
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释放速裁快审工作效能,今年以来,雨花台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找准速裁程序功能定位,在金融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化案件中全方位、全流程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既方便当事人精准诉讼,又保障法官高质高效裁判。

树立理念,实现“快与慢”的辩证要素式审判的效果体现在是否将案件背后隐含的审理要点嵌入要素之中,实现对要素的深化利用,从而使要素式审判真正对优化法官审判方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基于这一点,雨花台区法院速裁团队在总结大量类型化案件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提炼更新要素,并覆盖到诉前调解、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环节的全流程。

立案阶段,当事人根据指引完整填写要素内容,生成要素表;法官收案后,通过要素内容迅速抓取个案争议事实从而锁定争议焦点,在庭前便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行使诉讼释明权,并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庭审时,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审查确认,对有争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实现庭审有的放矢,精练高效;最后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应法律规范得出裁判结果制作要素式文书。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要素式审判不仅助力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缩减了审理周期,而且有效避免了庭审时要素遗漏,保障了类案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审理。

类案先试,实现效率与质量的统一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越发复杂多变,针对民间借贷行为盲目、自发、高风险的特点,雨花台区法院速裁团队拟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并开展要素式审判模式。在庭前审查阶段,除了加强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的要素审查外,还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等要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性与借贷合同的合法性。

近期,速裁团队利用要素式审判模式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自2020年起以投资为由多次向原告朱某借款,朱某有求必应屡屡出借,两年来共出借84.3万元给王某。期间,王某陆续偿还欠款共计36.3万元。然而,朱某却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王某继续偿还欠款本息共计63.8万元,明显高出王某所拖欠的剩余款项48万元。

速裁庭金融团队受理该案后,在对借款合同效力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依据立案时当事人填写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发现朱某分别多次向民生银行、南京银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套现后,再将套现钱款出借给被告王某,其向被告王某出借的款项均为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当王某不再向朱某偿还欠款后不久,朱某便因向金融机构借贷的钱款到期,不得以以自有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剩余到期借款本息、违约金、担保费等共计63.8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中,审判团队在庭前审查阶段即已通过关键要素审查,初步判断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于是分别在庭前向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帮助其充分认识“套现转贷”的违法性。整个庭审过程简明扼要、顺利推进,双方当事人对于判决结果亦无异议。

金融类纠纷案件的要素式审判,着力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不仅为当事人打通了简易案件诉讼新通道,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充分发挥了金融审判规则导向和价值引领作用,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金融借贷市场秩序、净化金融市场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金融类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经验正向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其他类型化案件延伸。雨花台区法院将通过集中审理类型化案件,积累类案审判经验,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归纳类案的事实要素、证据要素、法律要素、程序要素,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要素式审判模式,为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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